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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/07/2022
較早前,有個相當熱門的社會議題便是立法會三讀通過《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(抵銷安排)(修訂)條例草案》,即取消沿用21年的强積金對冲安排。在勞工界歡慶多年爭取終於成功之際,商界則一片哀嚎。作爲打工仔的我們,你又清楚什麽是强積金對冲嗎?取消强積金對冲對你又有什麽影響呢?
現時僱傭條例訂明,僱員只要符合以下條件,僱主便需要支付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,而僱員在同一時間,只可享有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補償。
長期服務金的領取資格:
- 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5 年, 及
- 僱員非因犯嚴重過失或裁員而遭解僱, 或
- 僱員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,在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, 或
- 僱員在職期間死亡, 或
- 僱員因健康理由而辭職, 或
- 65 歲或以上的僱員辭職。
遣散費的領取資格:
- 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 年, 及
- 僱員因裁員而遭解僱, 或
- 僱員在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在期限屆滿後,因裁員的理由沒有續訂合約, 或
- 僱員遭停工。
以月薪僱員為例,長期服務金/遣散費的計算方法為:
最後一個月全月的工資 X 2/3 (以$15,000 為上限)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
以一名月薪為$18,000,服務年資為10年的員工來計算,如果符合領取條件,其長期服務金/遣散費為$120,000。($18,000 X 2/3 X 10年)
以一名月薪為$30,000,服務年資為10年的員工來計算,如果符合領取條件,其長期服務金/遣散費為$150,000。($30,000 X 2/3 (只能以上限$15,000計算)X 10年)
現時僱傭條例規定,如果僱員合資格領取長期服務金/遣散費,僱主可以使用已支付僱員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,或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中因於僱主供款部分而獲得的累算權益,抵銷僱主應支付的長期服務金/遣散費。這個抵銷行爲便是强積金對冲。
以上述月薪$18,000元的僱員爲例,假設他過去10年的月薪維持$18,000, 每月僱主負責支付的5%強制性公積金則為$900。10年過去,僱主供款部分的總金額為$108,000。我們再假設10年來,該名僱員的強制性公積金總收益為2%,因此其僱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大概為$110,160。
剛剛上述計算出來這名員工的長期服務金/遣散費為$120,000,由於僱主可以用強積金累算權益來抵銷應支付金額,僱員離職時只會獲僱主支付$9,840, 而非$120,000。
可想而知,强積金對冲安排一直被視爲協助僱主剝削員工權益。而在僱員眼中因爲長期服務金/遣散費似和强積金福利重叠,就如同虛設。
按照剛剛經立法會三讀通過《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(抵銷安排)(修訂)條例草案》,强積金對冲安排將會取消。將來如果上述例子的員工離職而合資格領取長期服務金/遣散費,僱主需要支付的金額為$120,000。
根據政府方案,草案通過後政府仍需先建立積金易平台以便操作,因此預計最快也要到2025年才能正式生效,强積金對冲安排始會正式取消。
對僱員來說,好處在上述例子已經反映,就是離職時合資格領取的長期服務金/遣散費不需被抵銷,能夠即時獲僱主支付相關金額;不少人也擔心僱主因想逃避開銷,會在條例正式生效前進行裁員,以減低在條例生效後所增加的裁員/解僱成本。有僱主則擔心在條例生效後,僱員因希望獲得一筆期服務金/遣散費而怠工「博炒」。
看來無論在條例通過前和後,條例本身都仍然為勞資雙方的關係帶來一定的壓力和挑戰。
*因篇幅所限,有關僱傭條例的節錄非全面版本。每個人離職情況亦有差異,未必能和上述例子作比較。如有疑問或不清晰之處,宜前往勞工處網站作進一步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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